營業項目名稱:信託業
營業項目代碼:H105011

★名稱須標明專業、營業項目限專業經營、並以「股份有限公司」型態經營為限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受理許可申請之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公司登記前應先經許可之登記項目 :
  • 設立、新增
  • 分公司設立
  • 分公司所在地變更
  • 分公司撤銷
  • 合併
  • 公司名稱變更
  • 增資(發行新股)、減資
  • 公司所在地變更
  • 解散
  • 經理人委任(總經理)

法規依據 :

備註 :
  1. 限股份有限公司經營。
  2. 公司名稱標明專業且限專業經營。

對於以下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承辦主管機關洽詢。
承辦窗口 :
聯絡單位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聯絡電話 : 02-8968-9999
申辦方式 :

現行經核准辦理信託業務之機構均係由銀行或證券商兼營,實際上並無專營信託公司之存在,若對申請應經許可業務之法規依據及應備文件有任何疑義,請逕向金管會銀行局(02-8968-9999)洽詢。


應備文件 :

相關應備文件請逕向金管會銀行局(02-8968-999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