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項目名稱:移民服務業
營業項目代碼:JA04011

★限以「公司」型態經營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內政部移民署

受理許可申請之機關 :

內政部移民署

公司登記前應先經許可之登記項目 :
  • 設立、認許、新增
  • 公司名稱變更
  • 公司所在地變更
  • 增資(發行新股)、減資
  • 代表公司負責人變更

法規依據 :

備註 :
  1.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 公司(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五十五條)
  2. 實收之最低資本額
    1. (1)經營「代辦居留、定居或永久居留業務」、「代辦非觀光旅遊之停留簽證業務」或「其他與移民有關之諮詢業務」規定業務者,為新台幣五百萬元。
    2. (2)經營「與投資移民有關之移民基金諮詢、仲介業務,並以保護移民者權益所必須者為限」業務者,為新台幣八百萬元。
    3. (3)同時經營前二款業務者,為新台幣八百萬元。(移民業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輔導管理辦法第四條)。

對於以下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承辦主管機關洽詢。
承辦窗口 :
聯絡單位 : 移民事務組 移民機構科
聯絡電話 : 02-2388-9393 分機 2513 黃小姐
傳真電話 : 02-2389-2647
聯絡地址 : 10066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
申辦方式 :

線上申辦

一般送件

表單下載:內政部移民署


應備文件 :
  1. 移民業務機構設立申請書。
  2. 發起人名冊。(已有公司登記者,請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3. 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申請表影本。
  4. 資本額證明文件。(已有公司登記者免附)。
  5. 專任專業人員至少三人之名冊及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6. 保證金定期存款單影本。
  7. 質權設定通知書乙式二份。
  8. 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備    註:

  1. 請參考內政部移民署網站\業務專區\移民業務機構管理\移民業務機構申請設立註冊登記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