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於101年12月24日經商字第第10102442840號函公告 | |||
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 8.0 版修列代碼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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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類 | J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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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類 | JG兒童課後照顧服務業 | |
小類 | JG01兒童課後照顧服務業 | |
細類 | JG01011兒童課後照顧服務業(After-school Child Care Services) | |
定義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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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之規定,從事經營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之行業。 | ||
相關法令依據 |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76條、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14條、第17條。 | ||
有無專業經營之限制 | 無 | |
是否為公司、商業登記前須經許可之業務 | 是 | |
是否須於公司、商業名稱標明業務種類 | 否 | |
是否有組織之限制 | 否 |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教育部(許可申請之機關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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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類 | J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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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類 | JZ其他服務業 | |
小類 | JZ99其他服務業 | |
細類 | JZ99180寵物美容服務業(pet grooming) | |
定義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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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寵物外表部位清洗或清潔、吹乾梳毛、毛髮修剪及造型設計等美容服務之行業,但不得涉及動物醫療行為及宣稱醫療效能。 | ||
相關法令依據 | ||
無 | ||
有無專業經營之限制 | 無 | |
是否為公司、商業登記前須經許可之業務 | 否 | |
是否須於公司、商業名稱標明業務種類 | 否 | |
是否有組織之限制 | 否 |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縣(市)為縣(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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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類 | I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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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類 | I3資訊服務業 | |
小類 | I301資訊服務業 | |
細類 | I301040第三方支付服務業(the third party payment) | |
定義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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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配合金融機構及履約相關條件,並與銀行合作,取得信用卡特約商店資格,提供電子商務(含行動商務)買賣雙方支付擔保之中介機制之行業。 | ||
相關法令依據 | ||
無 | ||
有無專業經營之限制 | 無 | |
是否為公司、商業登記前須經許可之業務 | 否 | |
是否須於公司名、商業稱標明業務種類 | 否 | |
是否有組織之限制 | 否 |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經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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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營業項目 | 定義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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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 |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原: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攝影、模塑、選擇場所及裝置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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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營業項目 | 定義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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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E01010租賃業 |
須許可業務(船舶出租業、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遊艇、小船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原:須許可業務(船舶出租業、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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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類 | I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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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類 | IZ其他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 |
小類 | IZ18運動彩券業 | |
細類 | IZ18011運動彩券代理業 | |
定義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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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運動彩券發行條例及運動彩券管理辦法之規定,經主管機關同意辦理運動彩券之發行、銷售、促銷、賽事過程與其結果之公布、兌獎作業、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 (原:依據運動彩券發行條例及運動彩券管理辦法之規定,經主管機關同意受運動彩券發行機構委託,辦理運動彩券之發行、銷售、促銷、賽事過程與其結果之公布、兌獎作業、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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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令依據 | ||
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3條、第4條及運動彩券管理辦法第3-1條、第14條。 | ||
有無專業經營之限制 | 無 | |
是否為公司、商業登記前須經許可之業務 | 是 | |
是否須於公司、商業名稱標明業務種類 | 否 |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教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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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類 | I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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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類 | IZ其他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 |
小類 | IZ18運動彩券業 | |
細類 | IZ18021運動彩券經銷業(原: IZ18020 運動彩券經銷業) | |
定義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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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運動彩券發行條例及運動彩券管理辦法之規定,經運動彩券發行機構或受委託機構發給經銷證,經銷運動彩券之行業。 | ||
相關法令依據 | ||
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3條及運動彩券管理辦法第3-1條、第14條。 | ||
有無專業經營之限制 | 無 | |
是否為公司、商業登記前須經許可之業務 | 是 | |
是否須於公司、商業名稱標明業務種類 | 否 | |
是否有組織之限制 | 否 |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教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