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7.31 經商字第 09802419050 號函公告 | |||
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 8.0 版修列代碼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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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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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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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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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Z 其他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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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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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Z05 電子票證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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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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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Z05011 電子票證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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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內容 | |||
依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規定,經營下列業務之行業: 一、發行電子票證。 二、簽訂特約機構。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業務。 | |||
法令依據 | |||
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3條、第5條、第7條及第9條。 | |||
是否有專業經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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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依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7條規定,發行機構應專業經營電子票證業務。惟本條例公布施行前已發行電子票證之發行機構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受專業經營之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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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公司登記前須經許可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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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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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須於公司名稱標明業務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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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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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組織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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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依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7條規定,發行機構以股份有限公司組織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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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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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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