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相關法規條文:公司法第156條
函釋字號:經商字第10702411820號
發布日期:107年5月31日

△閉鎖性公司採無票面金額股,得依股東持有股數比例增加或減少已發行股份
(註:107年11月1日施行之公司法將原第156條第2項及第11項,合併移列第4項,並酌作修正)
一、按公司法第156條第11項規定:「同次發行之股份,其發行條件相同者,價格應歸一律。」再按公司發行特別股時,應於章程中定明特別股權利、義務之其他事項(公司法第157條參照),是以,同時發行普通股及特別股,尚非屬發行條件相同之情形。
二、至所詢股份分割一節,閉鎖性公司發行無票面金額股,特性即在於募資靈活並具有彈性,是以,在不變更公司實收資本額之情形下,按股東持有股數比例增加或減少股份,尚無不可,惟增加之股份數,如涉及修章增加股份總數,應併同辦理修章。倘股東或債權人之權利受有侵害,應循司法途徑處理。
(經濟部107年5月31日經商字第10702411820號)

友善列印   資料下載 word檔案  odf檔案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http://zh-tw.libreoffice.org/download/libreoffice-still/)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