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產學聯合研發計畫(商業服務業) 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產學聯合研發計畫(商業服務業) * *
* 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產學聯合研發計畫(商業服務業) 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產學聯合研發計畫(商業服務業) 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產學聯合研發計畫(商業服務業)
選單項目
* :::
通過無障礙
:::主辦單位:moeaidb 經濟部商業司      執行單位:cpc 中國生產力中心
現在位置 》計 畫 簡 介
about
   
一、 依據及推動背景
  (一)依據:
   1.「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第10條「為提升學術研究水準、培育及延攬優異人才、累積文化識資本…」
   2.經濟部產學聯合研發計畫補助要點。
  (二)推動背景:
    行政院為提振當前經濟,規劃「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以促進大專以上畢業生就業。經濟部(工業局及商業司)配合研擬「產學聯合研發計畫」,由政府提供研發補助經費,透過產業界及學界共組研發團隊,運用學校研發服務能量,促進產業研發轉型,提升整體產業競爭力,並增加大專以上畢業生就業機會。
   
二、 計畫目標
  (一)結合大專院校研發能量與企業技術升級需求,共同進行研究開發。
(二)鼓勵參與聯合研發計畫,促進大專畢業生就業機會。
(三)協助企業留住研發人才,確保企業研發能量。
   
三、 執行方式
  (一)適用對象:
    補助對象以中華民國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下簡稱申請單位),與符合下列條件之企業以合作方式參與共同提案(以下簡稱合作企業)為限:
   1.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
   2.從事批發、零售、物流、餐飲、管理顧問、國際貿易、電子商務、會議展覽、廣告、商業設計、商業連鎖加盟
  服務或其相關之業務。
  (二)補助標的:
    本要點補助之申請計畫,應具備下列內容:
   1.增進商業服務業研發能量,以強化服務創新。
   2.創新經營模式及行銷模式,以提升企業價值並拓展市場規模。
   3.創新商業應用技術,以增進服務效能。
   4.培育及延攬優秀人才,以累積知識資本。
   5.計畫內涵應超越目前同業一般水準。
  (三)補助款上限為新臺幣一千萬元整,其中合作企業之自籌款應達計畫總經費百分之十以上。
  (四)經費編列原則:
   1.研發人員之人事費,須占計畫總經費60%以上;研發人員至少80%為大專以上畢業人員;新聘人員須占計畫人
  事費50%以上,且須為大專以上畢業之待業者(含應屆畢業生)。
   2.合作企業所占申請補助計畫總經費不得低於40%。
   
四、 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應備資料:
   1.計畫書二份。
  合作企業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合作企業同意參與本案之合作協議書
 2.計畫書電子檔一份。
  (二)送件地點及收件日期認定:
   1.送件地點:臺北市中正區10015福州街15號 經濟部商業司8號櫃台。
 2.收件日期認定:
  (1)經「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之掛號郵寄者,以郵局受理時間為準。
  (2)親自送件或非透過「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之掛號郵寄者,以本部收文日期為準。
 ◎經濟部收件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至17:30
  (三)計畫之申請作業手冊及計畫書格式等資料,請至本網站之「文件下載區」查詢下載使用。
   
* moea
‧建議使用 I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器‧
版權所有 © 經濟部商業司網站維護 © 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勿任意轉載違者依法必究.
電話:02-2701-1769 分機 231~239 ‧服務地址:台北市信義路3段41-2號金億大樓4樓 服務業產學聯合研發計畫專案辦公室‧
聯絡信箱:2201@cpc.org.tw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