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受理許可申請之機關 :
公司登記前應先經許可之登記項目 :
法規依據 :
備註 :
對於以下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承辦主管機關洽詢。
承辦窗口 :
聯絡單位 :
財政部國庫署菸酒管理組
聯絡電話 :
02-23228000#7457
傳真電話 :
02-2397-0990
聯絡地址 :
11673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 6 段 142 巷 1 號 1 樓
申辦方式 :
應備文件 :
- 菸酒製造業許可設立申請書(二)。
- 負責人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及聲明書。
- 生產及營運計畫表。
- 符合環保或非環保列管之證明文件。
備 註:
- 菸製造業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食用酒精製造業以及非食用酒精製造業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籌設中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事業申請菸酒製造業者設立許可,應先完成公司或商業名稱及所營事業預查登記。
- 申請產製酒精類者,應檢附經工廠所在地消防主管機關檢查合格之證明文件。
- 免辦工廠登記之申請酒製造業者設立許可者,所稱「免辦工廠登記者」,係指於取得「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同意書(自產農產品加工釀酒)」農地上設立之酒產製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