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項目名稱:警械製造業
營業項目代碼:CB01061

★限以「公司」型態經營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內政部警政署

受理許可申請之機關 :

直轄市、縣(市)政府

公司登記前應先經許可之登記項目 :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法規依據 :

備註 :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公司為限。

對於以下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承辦主管機關洽詢。
申辦窗口 :

應備文件 :
  1. 申請書。
  2. 負責人資料卡。
  3.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4. 製造廠商應附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售賣廠商應附經銷合約書及製造廠商許可文件影本。
  5. 產品圖示及中文說明書(含型號、圖片)。
  6. 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應附產品樣品。
  7. 電氣警棍(棒)(電擊器)應附相關政府機關測試結果報告;防暴網應附拋射物單位面積發射動能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