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項目名稱: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
營業項目代碼:E503011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受理許可申請之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公司登記前應先經許可之登記項目 :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商業登記前應先經許可之登記項目 :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法規依據 :


對於以下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承辦主管機關洽詢。
申辦窗口 :

應備文件 :
  1. 申請書。
  2. 申請事項表暨人員名冊。申請事項表請勾選「籌設許可」。
  3. 公司(商號)設立登記預查名稱核准文件影本。公司(商號)已成立者免附;申設商號時申請,如為公司組織請逕向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洽辦。
  4. 營業場所為合法房屋證明文件影本。
  5. 資本額證明文件。
  6. 專任承裝技工受聘僱同意書及資格證明文件。
  7. 專任承裝技工資格證件正、影本,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技術士證或技工考驗合格證書、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技術訓練合格證書(附於人員名冊、受聘僱同意書後)。
  8. 公司或商號之負責人、專任承裝技工之國民身分證影本及最近六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
  9. 審查費 。

備    註:

  1. 資本額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
  2. 置有專任承裝技工二人以上。(負責人,具有承裝技工資格者,得自任專任承裝技工。)
  3. 下水道承裝商申請籌設許可、申請或變更營業許可,應繳交審查費新臺幣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