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須標明專業、營業項目限專業經營、並以「股份有限公司」型態經營為限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現行經核准辦理信託業務之機構均係由銀行或證券商兼營,實際上並無專營信託公司之存在,若對申請應經許可業務之法規依據及應備文件有任何疑義,請逕向金管會銀行局(02-8968-999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