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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業務項目查詢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分類查詢
公司與商業登記前
應經許可業務暨項目總表
營業項目代碼或名稱查詢
業務項目
農、林、漁、牧業
製造業
水電燃氣業
營造及工程業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運輸、倉儲及通信業
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營業項目名稱:農業金庫業
營業項目代碼:H108011
★名稱須標明專業、營業項目限專業經營、並以「股份有限公司」型態經營為限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農業部
受理許可申請之機關 :
農業部
公司登記前應先經許可之登記項目 :
設立本項營業項目
商業登記前應先經許可之登記項目 :
農業金融法第11條
法規依據 :
農業金融法第3條第2項
全國農業金庫設立許可辦法第9條
備註 :
限股份有限公司經營。
公司名稱標明專業且限專業經營。
限本國公司經營。
對於以下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承辦主管機關洽詢。
承辦窗口 :
聯絡單位 : 農業金融局 第二組第一科
聯絡電話 : 02-2351-6633
傳真電話 : 02-3393-8669
聯絡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十五號三樓
申辦方式 :
線上申辦
無
一般送件
相關申辦資訊請洽農業部農業金融局詢問。
應備文件 :
許可申請書。
營業計畫書:載明業務範圍、業務原則與方針及具體執行之方法 (包括場所設施、內部組織分工、人員招募培訓、業務發展計畫及未三年財務預測) 等。
發起人名冊及證明文件。
發起人會議紀錄。
發起人已依規定存入股款至少百分之二十之證明文件。
農會、漁會發起人出資金額說明。
預定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資格證明文件。
農業金庫章程,應記載下列事項:
(1) 公司名稱。
(2)營業項目。
(3) 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
(4) 本公司所在地及分支機構之設立。
(5) 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
(6) 董事會及監察人會議之職責及其與經理部門職權之劃分。
(7) 董事、監察人及員工分配酬勞金之成數。
(8) 訂立章程之年、月、日。
會計師及律師之審查意見。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書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