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項目名稱:證券集中保管業
營業項目代碼:H305011

★名稱標明專業、且限以「股份有限公司」型態經營(經核准兼營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業務者,公司名稱應標示「集中保管結算所」字樣)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

受理許可申請之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公司登記前應先經許可之登記項目 :
  • 設立、認許、新增
  • 修正章程
  • 解散
  • 停業
  • 復業
  • 分公司設立
  • 分公司撤銷

法規依據 :

備註 :
  1. 限股份有限公司經營。
  2. 公司名稱應標明證券集中保管字樣。

對於以下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承辦主管機關洽詢。
承辦窗口 :
聯絡單位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聯絡電話 : 02-2774-7327 林小姐
聯絡地址 : 10652 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1段85號
申辦方式 :

依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3條第2項規定,於每一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以設立1家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為限。若對申請應經許可業務之依據法規及應備文件有任何疑義,請逕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承辦窗口洽詢。


應備文件 :

若對申請應經許可業務之依據法規及應備文件有任何疑義,請逕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承辦窗口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