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項目名稱:工程技術顧問業
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

★限以「公司」型態經營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受理許可申請之機關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公司登記前應先經許可之登記項目 :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公司名稱變更
  • 公司所在地變更
  • 公司統一編號變更
  • 代表公司負責人變更
  • 刪除本項營業項目
  • 董事變更

法規依據 :

備註 :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公司為限。

對於以下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承辦主管機關洽詢。
承辦窗口 :
聯絡單位 : 技術處
聯絡電話 : 02-8789-7500 分機7607、7608、7609、7611
傳真電話 : 02-8789-7584
聯絡地址 : 11010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申辦方式 :

線上申辦

技師與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資訊系統

一般送件

表單下載:技師與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資訊系統

 


應備文件 :
  1. 申請書1份。
  2.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申請設立(變更)許可聲明書正本1份(請附聲明書中所需附件)
  3. 負責人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毋須列印個人記事欄資料)乙份
  4. 預定之董事、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之股東名冊1份(許可表3,請詳閱本條例第6條規定)。(外國公司在我國設立分公司者免附)
  5. 預定執業技師名冊1份(許可表5,請詳閱本條例第4條及第5條各項規定,且至少應有1位技師具7年以上工程實務經驗,其中2年負責專案工程業務,並附經歷證明文件)。
  6. 經核准之公司名稱預查表(或公司變更名稱或所營事業登記預查表)影本乙份。
  7. 申請許可審查費用:新臺幣500元整

備    註:

  1. 凡須具執業技師資格者,均應增附其執業執照影本1份;未領有執業執照者應符合請領執照之條件,並檢附技師證書影本與該科服務年資2年以上經歷證明文件正、影本,正本驗後發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