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項目名稱:保全業
營業項目代碼:I901011

★名稱須標明專業、營業項目限專業經營、並以「股份有限公司」型態經營為限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內政部警政署

受理許可申請之機關 :

內政部警政署

公司登記前應先經許可之登記項目 :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分公司設立

法規依據 :

備註 :
  1.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股份有限公司(保全業法第三條)。
  2. 實收之最低資本額:新臺幣四千萬元;其每設置一家分公司,應增加新臺幣二千萬元。
  3. 其他相關事項:公司名稱標明專業且限專業經營。

對於以下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承辦主管機關洽詢。
承辦窗口 :
聯絡單位 :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聯絡電話 : 02-2767-2830
傳真電話 : 02-2746-0994
聯絡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53巷5號
申辦方式 :

線上申辦

一般送件

表單下載: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


應備文件 :

相關申請文件請參閱中華民國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保全、當舖業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