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依業務項目查詢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分類查詢
公司與商業登記前
應經許可業務暨項目總表
營業項目代碼或名稱查詢
業務項目
農、林、漁、牧業
製造業
水電燃氣業
營造及工程業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運輸、倉儲及通信業
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營業項目名稱:保全業
營業項目代碼:I901011
★名稱須標明專業、營業項目限專業經營、並以「股份有限公司」型態經營為限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內政部警政署
受理許可申請之機關 :
內政部警政署
公司登記前應先經許可之登記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分公司設立
法規依據 :
保全業法第3條
保全業法第5條
備註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股份有限公司(保全業法第三條)。
實收之最低資本額:新臺幣四千萬元;其每設置一家分公司,應增加新臺幣二千萬元。
其他相關事項:公司名稱標明專業且限專業經營。
對於以下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承辦主管機關洽詢。
承辦窗口 :
聯絡單位 :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聯絡電話 : 02-2767-2830
傳真電話 : 02-2746-0994
聯絡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53巷5號
申辦方式 :
線上申辦
無
一般送件
表單下載:
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
應備文件 :
相關申請文件請參閱
中華民國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保全、當舖業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