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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中央銀行
內政部移民署
內政部民政司
內政部地政司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內政部警政署
交通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
勞動部
衛生福利部
財政部國庫署
財政部關務署
教育部
經濟部水利署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經濟部能源署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農業部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營業項目名稱:移民服務業
營業項目代碼:JA04011
★限以「公司」型態經營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內政部移民署
受理許可申請之機關 :
內政部移民署
公司登記前應先經許可之登記項目 :
設立、認許、新增
公司名稱變更
公司所在地變更
增資(發行新股)、減資
代表公司負責人變更
法規依據 :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7條第2項
移民業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輔導管理辦法第2條
移民業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輔導管理辦法第15條
移民業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輔導管理辦法第17條
備註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 公司(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五十五條)
實收之最低資本額
(1)經營「代辦居留、定居或永久居留業務」、「代辦非觀光旅遊之停留簽證業務」或「其他與移民有關之諮詢業務」規定業務者,為新台幣五百萬元。
(2)經營「與投資移民有關之移民基金諮詢、仲介業務,並以保護移民者權益所必須者為限」業務者,為新台幣八百萬元。
(3)同時經營前二款業務者,為新台幣八百萬元。(移民業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輔導管理辦法第四條)。
對於以下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承辦主管機關洽詢。
承辦窗口 :
聯絡單位 : 移民事務組 移民機構科
聯絡電話 : 02-2388-9393 分機 2515 吳小姐
傳真電話 : 02-2389-2647
聯絡地址 : 10066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
申辦方式 :
線上申辦
無
一般送件
表單下載:
內政部移民署
應備文件 :
移民業務機構設立申請書。
發起人名冊。(已有公司登記者,請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申請表影本。
資本額證明文件。(已有公司登記者免附)。
專任專業人員至少三人之名冊及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保證金定期存款單影本。
質權設定通知書乙式二份。
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備 註:
請參考
內政部移民署網站\業務專區\移民業務機構管理\移民業務機構申請設立註冊登記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