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項目名稱:殯葬禮儀服務業
營業項目代碼:JZ99151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內政部民政司

受理許可申請之機關 :

直轄市、縣(市)政府

公司登記前應先經許可之登記項目 :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代表公司之負責人
  • 公司名稱
  • 公司所在地
  • 分公司所在地
  • 增加或減少殯葬服務業營業項目

商業登記前應先經許可之登記項目 :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商業負責人
  • 商業名稱
  • 商業所地在
  • 分支機構所在地
  • 減少殯葬服務業營業項目

法規依據 :


對於以下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承辦主管機關洽詢。
申辦窗口 :

應備文件 :

一、新設公司及他業公司申請經營殯葬禮儀服務業

  1. 申請書一式二份(載明應備之文件)。
  2.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委託代辦者應加附代理人身分證影本及委託書)。
  3. 公司負責人、董事名冊及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4. 新設申請殯葬禮儀服務業需檢附經濟部核准保留公司名稱預查表影本。
  5. 營業之商品或服務項目清單。
  6. 殯葬禮儀服務能力說明書,內容應包含組織部門分工、主要服務項目、服務流程說明、人力配置及主要設備機具等。
  7. 營業據點產權證明文件影本。營業據點所有權非屬申請人所有者,依直轄市、縣(市)政府規定提供。
  • 除上述應備文件,他業公司申請殯葬禮儀服務業需另附以下文件
  1.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 變更所營事業登記預查申請表。

二、新設商號及他業商號申請經營殯葬禮儀服務業

  1. 申請書一式二份(載明應備之文件)。
  2.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委託代辦者應加附代理人身分證影本及委託書)。
  3. 商號負責人及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合夥者應加附合夥契約。
  4. 新設公司應檢附直轄市、縣(市)政府登記商號名稱預查表影本。
  5. 營業之商品或服務項目清單。
  6. 殯葬禮儀服務能力說明書,內容應包含組織部門分工、主要服務項目、服務流程說明、人力配置及主要設備機具等。
  7. 營業據點產權證明文件影本。營業據點所有權非屬申請人所有者,依直轄市、縣(市)政府規定提供。
  • 除上述應備文件,他業公司申請殯葬禮儀服務業需另附以下文件
  1.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 變更所營事業登記預查申請表。

備    註:

  • 因殯葬禮儀服務業之籌設許可屬各地方政府權責,相關申請須知請洽詢各地方政府聯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