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於101年6月28日經商字第10102422250號函公告

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 8.0 版修列代碼內容


壹、增列部分:


一、增列「JF01010傳統整復推拿業」

大類 J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中類 JF民俗調理業
小類 JF01民俗調理業
細類 JF01010傳統整復推拿業(traditional physical management)

定義內容

指運用手技單純對人體肌肉骨骼施以物理性刺激,以紓解筋骨、消除疲勞為目的,所為調理行為之行業,但不得涉及醫療行為及宣稱醫療效能。
相關法令依據
一、行政院衛生署101年5月29日衛署醫字第1010206672號令發布「民俗調理之管理規定事項」。
二、行政院衛生署101年5月1日實行之「傳統整復推拿人員執業管理要點」。
是否有無專業經營之限制
是否為公司登記前須經許可之業務
是否須於公司名稱標明業務種類
是否有組織之限制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行政院衛生署


二、增列「JF01020按摩業」

大類 J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中類 JF民俗調理業
小類 JF01民俗調理業
細類 JF01020按摩業(massage service)

定義內容

從事單純對人體施以傳統之按摩、指壓所為調理行為之行業,但不得涉及醫療行為及宣稱醫療效能。
相關法令依據
行政院衛生署101年5月29日衛署醫字第1010206672號令發布「民俗調理之管理規定事項」。
是否有無專業經營之限制
是否為公司登記前須經許可之業務
是否須於公司名稱標明業務種類
是否有組織之限制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行政院衛生署


三、增列「食品添加物製造業」

大類 C製造業
中類 C1食品、飲料及菸類製造業
小類 C114食品添加物製造業
細類 C114010食品添加物製造業(Food Additives Manufacturing)

定義內容

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經營食品添加物製造之行業。並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
相關法令依據
1.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條、第7條、第12條、第14條、第20條規定辦理。
2.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是否有無專業經之限制
是否為公司登記前須經許可之業務
是否須於公司名稱標明業務種類
是否有組織之限制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行政院衛生署


貳、修正部分:

營業項目代碼 定義內容
1 H202010創業投資業 創業投資事業輔導辦法之規定,對被投資事業直接提供資金,對被投資事業提供企業經營、管理或諮詢服務。
(原:依創業投資事業範圍與輔導辦法之規定,對被投資事業直接提供資本,對被投資事業提供企業經營、管理及諮詢服務。)
2 C802130 事業用爆炸物製造業(Industrial Explosives Manufacturing)
(原:C802130 實業用爆炸物製造業 Industrial Explosive Substances Manufacturing)
依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之規定,從事爆炸物製造之行業,包括1.供爆破用途之炸藥成品,包括現場拌合爆劑2.供起爆、引燃、發射及其他特定用途之火工製品,包括各式雷管、導火索、導爆索、底火帽、點火頭、延期信管及發射藥3.製造前二款爆炸物用之火藥類及炸藥類原料4.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其他爆炸物。
(原:依實業用爆炸物管理辦法之規定,從事爆炸物製造之行業,包括1.火藥2.炸藥(雷汞等)3.爆劑(硝油爆劑類、漿狀爆劑類)4.引炸物(雷管類、導火索、導爆索)5.具有爆炸性之化工原料(三硝基甲苯、苦味酸、硝化甘油、硝化纖維、硝化乙二醇、硝化澱粉等)6.經主管機關指定之其他爆炸物。)
3 F107090 事業用爆炸物批發業(Wholesale of Industrial Explosives)
(原:F107090 實業用爆炸物批發業 Wholesale of Industrial Explosive Materials)
依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之規定,從事爆炸物批發之行業,包括1.供爆破用途之炸藥成品,包括現場拌合爆劑2.供起爆、引燃、發射及其他特定用途之火工製品,包括各式雷管、導火索、導爆索、底火帽、點火頭、延期信管及發射藥3.製造前二款爆炸物用之火藥類及炸藥類原料4.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其他爆炸物。
(原:依實業用爆炸物管理辦法之規定,從事爆炸物批發之行業,包括1、火藥 2、炸藥(雷汞等)3、爆劑(硝油爆劑類、漿狀爆劑類)4、引炸物(雷管類、導火索、導爆索)5、具有爆炸性之化工原料(三硝基甲苯、苦味酸、硝化甘油、硝化纖維、硝化乙二醇、硝化澱粉等)6、經主管機關指定之其他爆炸物。)


參、刪除部分:


一、刪除營業項目分類編號名稱

項目 營業項目分類編號名稱
小類 H705國有非公用財產代管業


二、刪除營業項目代碼及定義內容

項次 營業項目代碼 定義內容
1 H705010國有非公用財產代管業 國有非公用財產委託管理辦法規定,接受委託管理下列事項:一、己出租土地及建築改良物之出租資料釐整、租金收繳、久租催繳、定期巡查、換約案件處理、勘查與陳報、違規使用之勸阻、陳報與處理及其他相關之租賃管理事宜。二、被佔用土地定期使用補償金之收取、定期巡查、防止佔用擴大及陳報與處理。三、未出租土地及建築改良物之定期巡查與管理。四、其他經財政部核准委託管理事項。
2 F207090實業用爆炸物零售業 依實業用爆炸物管理辦法之規定,從事爆炸物零售之行業,包括1、火藥2、炸藥(雷汞等)3、爆劑(硝油爆劑類、漿狀爆劑類)4、引炸物(雷管類、導火索、導爆索)5、具有爆炸性之化工原料(三硝基甲苯、苦味酸、硝化甘油、硝化纖維、硝化乙二醇、硝化澱粉等)6、經主管機關指定之其他爆炸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