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7年11月29日經商字第10702427800號公告

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 8.0 版修列代碼內容

修正「J701030視聽歌唱業」

營業項目代碼 定義內容
J701030視聽歌唱業(不變) 指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之營利事業。但不包括該設備內置於可移動式獨立空間,無人服務且由消費者以自助付費使用者。
(原:指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之營利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