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0年6月21日經商字第11002414760號公告 | |||
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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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類 | J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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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類 | J1環保服務業 |
小類 | J101環保服務業 |
細類 | J101120營建混合物分類處理業(mixed construction waste treatment) |
定義內容 | |
依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規定,將營建混合物加以分類及處理之行業。但從事單純經營有關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業務應歸入J101110(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業)細類。 | |
相關法令依據 | |
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及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 | |
有無專業經營之限制 | 無 |
是否為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前須經許可之業務 | 否 |
是否須於公司(商業、有限合夥)名稱標明業務種類 | 否 |
是否有組織之限制 | 否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內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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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類 | H 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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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類 | HZ 其他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
小類 | HZ07 外籍移工匯兌業 |
細類 | HZ07011 外籍移工匯兌業 |
定義內容 | |
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規定,經營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所定工作之外國人國外小額匯兌及有關之買賣外幣業務之行業。 | |
相關法令依據 | |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4條第4項。 | |
有無專業經營之限制 | 無 |
是否為公司登記前須經許可之業務 | 是(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4條第4項規定) |
是否須於公司名稱標明業務種類 | 否 |
是否有組織之限制 | 是,限股份有限公司型態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備註: | 配合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係於110年7月1日施行,本營業項目之增列,亦自該日開始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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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類 | C製造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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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類 | C8化學業 |
小類 | C802化學製品製造業 |
細類 | C802090清潔用品製造業(Cleaning Products Manufacturing) |
定義內容 | |
從事清潔洗濯用品製造之行業。牙粉等盥洗用品製造亦歸入本細類。 (原:從事清潔洗濯用品製造之行業。牙膏、牙粉等盥洗用品製造亦歸入本細類。 |
備註:1. | 牙膏製造業歸入「C802100化粧品製造業」(其定義內容:從事化粧品製造之行業。化粧用香料之製造或萃取亦歸入本細類)範疇。 |
2. | 配合衛生福利部108年5月28日衛授食字第1071610115號公告修正之「化粧品範圍及種類表」,第十四項「非藥用牙膏、漱口水類」之品目範圍為非藥用牙膏、非藥用漱口水,自110年7月1日生效。本營業項目之修正,亦自該日開始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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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類 | F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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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類 | F1批發業 |
小類 | F107化學原料及其製品批發業 |
細類 | F107030清潔用品批發業(Wholesale of Cleaning Preparations) |
定義內容 | |
從事各種清潔洗濯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洗碗精、去污劑、洗衣粉、冷洗精、亮光劑、合成洗滌劑、衣物柔軟精、洗衣皂、皂絲、及牙粉等。 (原:從事各種清潔洗濯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洗碗精、去污劑、洗衣粉、冷洗精、亮光劑、合成洗滌劑、衣物柔軟精、洗衣皂、皂絲、牙膏等。) |
備註:1. | 牙膏批發業歸入「F108040化粧品批發業」(其定義內容: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範疇。 |
2. | 配合衛生福利部108年5月28日衛授食字第1071610115 號公告修正之「化粧品範圍及種類表」,第十四項「非藥用牙膏、漱口水類」之品目範圍為非藥用牙膏、非藥用漱口水,自110年7月1日生效。本營業項目之修正,亦自該日開始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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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類 | F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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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類 | F2零售業 |
小類 | F207化學原料及其製品零售業 |
細類 | F207030清潔用品零售業(Retail Sale of Cleaning Preparations) |
定義內容 | |
從事清潔洗濯用品零售之行業之零售,包含牙粉之零售。 (原:從事清潔洗濯用品零售之行業,包含牙膏、牙粉之零售。) |
備註:1. | 牙膏零售業歸入「F208040化粧品零售業」(其定義內容: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範疇。 |
2. | 配合衛生福利部108年5月28日衛授食字第1071610115 號公告修正之「化粧品範圍及種類表」,第十四項「非藥用牙膏、漱口水類」之品目範圍為非藥用牙膏、非藥用漱口水,自110年7月1日生效。本營業項目之修正,亦自該日開始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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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類 | F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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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類 | F1批發業 |
小類 | F113機械器具批發業 |
細類 | 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
定義內容 | |
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 (原: 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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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類 | F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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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類 | F2零售業 |
小類 | F213機械器具零售業 |
細類 | 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
定義內容 | |
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 (原: 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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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類 | H 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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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類 | HZ 其他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
小類 | HZ06 電子支付業 |
細類 | HZ06011 電子支付業 |
定義內容 | |
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規定,經營該條例第4條第1項及第2項各款業務之行業。 (原: 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規定,以網路或電子支付平臺為中介,接受使用者註冊及開立記錄資金移轉與儲值情形之帳戶,並利用電子設備以連線方式傳遞收付訊息,於付款方及收款方間經營下列業務之公司。但僅經營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且其保管代理收付總餘額未逾主管機關規定之一定金額者,不包括之: 一、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 二、收受儲值款項。 三、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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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令依據 | |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3條第1款、第7條、第11條。 | |
有無專業經營之限制 | 有(除經主管機關許可兼營者外,應專業經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 |
是否為公司登記前須經許可之業務 | 是 |
是否須於公司名稱標明業務種類 | 否 |
是否有組織之限制 | 是,限股份有限公司型態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備註: | 配合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係於110年7月1日施行,本營業項目之修正,亦自該日開始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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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類 | F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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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類 | F1批發業 |
小類 | F108藥物、化粧品批發業 |
細類 | F108011中藥批發業(Wholesal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
定義內容 | |
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中藥批發之行業。 (原: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中藥批發、調劑之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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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令依據 | |
依藥事法第27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9條至第16條。 | |
有無專業經營之限制 | 無 |
是否為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前須經許可之業務 | 是 |
是否須於公司(商業、有限合夥)名稱標明業務種類 | 否 |
是否有組織之限制 | 否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衛生福利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