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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摘要:商品以委託加工製造(OEM)方式委託國外廠商製造,如何標示製造廠商乙案
相關法規條文:
商品標示法第9條
函釋字號:經濟部86年2月15日商86201107號
發布日期:86年2月15日
△商品以委託加工製造(OEM)方式委託國外廠商製造,如何標示製造廠商乙案
依本部81年10月2日經(81)商第227088號函規定,有關商品以OEM方式製造,其製造廠商名稱應標示委製廠商之名稱,而非標示承製廠商之名稱。
(經濟部86年2月15日商8620110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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