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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條文:商品標示法第13條
函釋字號:省政府86年7月17日建3492431號
發布日期:86年7月17日

△函詢商品標示法疑義乙案
有關函詢可否至工廠實施商品標示稽查乙節,經查工廠所生產之產品,可能是半成品,或者雖為成品但須進一步包裝方送至市面販售,因此,基於商品標示法所規範之商品,係指包裝完整之成品,故宜以市面販售之廠商為宜,而不宜至工廠實施商品標示之稽查。(省政府86年7月17日建34924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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