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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條文:公司法第206條
函釋字號:經商字第09902408450號
發布日期:99年4月26日

△董事會決議事項僅餘1人可就決議事項進行表決
一、倘公司有8位董事,召開董事會時,8位董事全部出席(符合法定開會門檻),如其中7席於決議事項有利害關係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依本部91年5月16日經商字第09102088350號函釋,僅餘1人可就決議事項進行表決,該1人就決議事項如同意者,則以1 比0之同意數通過(符合決議門檻)。
二、至所詢董事會決議之效力問題,因涉及具體個案事實之認定,允屬司法機關認事用法之範疇。
(經濟部99年4月26日經商字第0990240845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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