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相關法規條文:商品標示法第10條
函釋字號:經商三字第09900110690號
發布日期:99年8月9日

△「漂白素」應依商品標示法第10條規定標示。
漂白素因所含化學物質或成分,有危害使用者生命安全之虞,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廠商生產製造、販售均應依商品標示法第10條規定標示之(並請參考消費者保護法第4、7條規定)。
(經濟部商業司99年8月9日經商三字第09900110690號書函)。

友善列印   資料下載 word檔案  odf檔案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http://zh-tw.libreoffice.org/download/libreoffice-still/)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