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法規名稱:

公司法

法規文號:

中華民國102年1月30日華總一義字第10200017781號

發布日期:

102年1月30日

本次修正後發布之條文內容:



第154條
股東對於公司之責任,除第二項規定外,以繳清其股份之金額為限。
股東濫用公司之法人地位,致公司負擔特定債務且清償顯有困難,其情節重大而有必要者,該股東應負清償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