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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訂定「商業會計法第八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小規模之合夥或獨資商業之認定標準」

法規文號:

經商字第10802415130號公告

發布日期:

108年7月4日

條文內容:



主旨:訂定「商業會計法第八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小規模之合夥或獨資商業之認定標準」。
依據:「商業會計法」第八十二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商業會計法第八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小規模之合夥或獨資商業之認定標準為:「登記資本額新臺幣五萬元以下之獨資或合夥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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