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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經濟部公告:公告「無稅籍小規模事業之台電公司契約用戶電費減免申請書」。
發布單位:商業司第六科  發布日期:2021/07/28
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7月26日
發文字號:經商字第11002420140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無稅籍小規模事業之台電公司契約用戶電費減免申請書」。
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農業及服務業之電費減免及延緩繳款期限措施第肆點三、規定。
公告事項:
一、旨揭申請書格式如附件。
二、申請人須符合下列要件:
(一)無稅籍之小規模商業。
(二)與台電公司訂有供電契約之用戶。
(三)非屬其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管之事業。
三、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0年8月31日,逾期不受理。
四、申請方式:
(一)應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並於信封上註明「無稅籍小規模事業電費減免申請案(乙區收文)」。採掛號郵寄方式申請者,申請日期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資料收受及聯絡資訊如下:
  1、收件單位:經濟部商業司。
  2、郵寄或親自送達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3、電話:02-2321-2200分機8751。
五、減免作業:
(一)提出申請者,原則採統一之適用條件,自110年5月1日起,適用級距1(營業額減少達15%,未達50%)之減免標準;倘申請人申請適用級距2(營業額減少50%以上),則須另檢附營業額衰退之證明文件。
(二)符合申請條件者,造冊送台電公司辦理電費減免,並配合電費計收時程,由台電公司於當期電費自動計算減免金額,如未及於當期帳單減免者,則於次期電費帳單一併減免。

部長 王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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