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8月09日
發文字號:經商字第11002422370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美容美體業防疫管理措施建議指引」。
依據: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7月23日記者會公布事項辦理。
公告事項:
旨揭建議指引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s://www.cdc.gov.tw/)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管制措施(二級資訊陸續更新)/經濟部,並將視疫情發展適時檢討修正,提供各界運用,後續如有修正將另函再通知。
部長 王美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