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公司設立在臺分公司申請作業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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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外國公司設立在臺分公司申請作業程序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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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8.19更新 |
1. 向本署南投辦公區申請准予保留公司中文名稱及所營事業項目預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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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紙本送件 (請寄至南投辦公區:540202南投市省府路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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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網路送件(公司名稱預查網路申請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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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有依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所定之命令規定其業務應經許可者,向該項業務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證明文件。
※ 請參考「公司與商業登記前應經許可業務暨項目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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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向本署辦理外國公司及分公司設立登記,請參考應備文件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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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向分公司所在地之國稅局申請營業(稅籍)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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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向本部國際貿易署申請分公司出進口廠商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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